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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杀菌剂系列技改项目(500吨/年苯醚甲环唑原药及其系列制剂)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信息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8.04

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杀菌剂系列技改项目(500/年苯醚甲环唑原药及其系列制剂)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杀菌剂系列技改项目(500吨/年苯醚甲环唑原药及其系列制剂)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新沂市化工产业集聚区唐店片区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东厂区预留用地

占地面积:不新增用地

职工人数:新增职工78人

工作时数:本项目年工作300天,7200小时/年

二、建设内容概况

在500t/a苯醚甲环唑原药及其系列制剂项目建设过程中,为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配套优化生产工艺,利民公司研发人员对该产品生产进行了合理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及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发生重大变动,故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高浓度废水设置4套多效蒸发浓缩预处理系统,分别为2t/h酰化废水二效蒸发预处理装置、4t/h溴盐废水光催化+三效蒸发预处理装置、5t/h缩合后期废水光催化+三效蒸发预处理装置、3t/h成盐废水光催化+三效蒸发预处理装置对高浓度工艺废水、喷淋塔废水先进行预处理之后再与现有三乙膦酸铝项目废水合并进入生化污水处理站经水解酸化+二级AO+MBBR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光大水务运营(新沂)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粉碎和包装含尘废气通过布袋除尘+一级水吸收处理达标后通过27m高的DA031排气筒排放;生化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现有一级水吸收+一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30m高的DA034排气筒排放;工艺废气中含氯化氢、二氯甲烷废气经过两级降膜吸收+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二氯甲烷树脂吸脱附装置预处理;含溴化氢废气先经过两级降膜吸收+一级碱吸收,三氯化铝投料废气先经过一级碱吸收,含二甲胺废气先经过两级水吸收;含甲苯废气一路先经过一级碱吸收、一路先经过两级降膜吸收后合并至甲苯树脂吸脱附装置,危废装桶或装袋废气、溶剂油投料废气先经过一级碱吸收,以上废气再经过车间一级水吸收预处理;含异丙醚、甲基叔丁醚废气经过一级水吸收预处理;回收盐酸储罐呼吸废气经过一级降膜水吸收+一级碱吸收预处理;次氯酸钠储罐呼吸废气先经过一级碱吸收、硝酸储罐废气先经过两级碱吸收、溴素储罐呼吸废气先经过一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后再汇总至一级水吸收预处理;以上所有预处理后的废气再与其他储罐呼吸废气、废水预处理系统废气一起进入催化氧化多级处理塔处理达标后通过30m高DA030排气筒排放。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环化红油、废活性炭、三次盐母液蒸馏釜残、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袋、废劳保、废机油等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氯化钠和溴盐疑似危废,待进一步鉴别后根据鉴别结果决定最终去向。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区的真空泵机组、输送泵、离心机、干燥机、气流粉碎机;储罐区的卸车泵、输送泵;废气处理系统的各类风机、循环泵、喷淋塔;环保车间的各类机泵、离心机、多效蒸发设备。建设单位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屏蔽、消声、减振,在厂界外设置绿化带等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和规范要求,与区域规划基本相容,选址合理,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地附近与本项目位置较近的居民及在区内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新沂市化工产业集聚区唐店片区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0516-88614590;

九、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33;

电子邮箱:63944589@qq.com。

附件:/Public/userfiles/files/利民化工苯醚甲环唑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Public/userfiles/files/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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