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0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和李新生先生通知,获悉李明先生和李新生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限售股份进行了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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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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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股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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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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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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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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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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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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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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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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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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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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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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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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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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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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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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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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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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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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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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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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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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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李明先生共持有公司限售股份36,4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50%, 本次质押股份15,82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3%; 累计质押股份15,82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3%。 李新生先生共持有公司限售股份6,475,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8%, 本次质押股份5,8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 累计质押股份5,82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
二、 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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