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2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4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10月25日下午14:00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新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还刊登于2016年10月26日出版的《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因此,本次对《公司章程》 的修订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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