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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6.06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4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18年5月4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自利润分配方案公布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距离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4,108,953股(扣除600,000股回购股份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000000股。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643%,公司回购账户尚未注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64,108,953股(扣除600,000股回购股份后)为基数。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11日;

除权除息日:2018年6月12日;

本次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18年6月1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6月1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65

李  明

2

01*****077

李新生

3

01*****933

李媛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4日至登记日:2018年6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公积金转股增加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1,196,179

49.30%

56,837,325

138,033,504

49.37%

1、其他内资持股

81,196,179

49.30%

56,837,325

138,033,504

49.37%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20,269,370

12.31%

14,188,559

34,457,929

12.32%

境内自然人持股

60,926,809

36.99%

42,648,766

103,575,575

37.0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3,512,774

50.70%

58,038,942

141,551,716

50.63%

1、人民币普通股

83,512,774

50.70%

58,038,942

141,551,716

50.63%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三、股份总数

164,708,953

100%

114,876,267

279,585,220

1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79,585,220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4912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林青、刘永

咨询电话:0516-88984525

传    真:0516-88984525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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