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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1.08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1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9日、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年9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8年9月25日。

2、授予价格:5.62元。

3、授予数量:454.3万股。

4、授予人数:71人。

5、股票来源:公司已回购的本公司60万股A 股普通股股票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为71人,其中授予定向发行股票的对象人数为71人,授予回购股票的人数为71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数量总数为4,543,000股,其中授予的定向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943,0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13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回购股票数量为600,0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51%。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回购股票数量(股)

获授定向发行股票数量(股)

获授股票合计数量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获授股票合计数量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1

孙敬权

董事、总经理

92,450

607,550

15.41%

0.25%

2

王娟

财务总监

66,036

433,964

11.01%

0.18%

3

谢春龙

副总经理

17,169

112,831

2.86%

0.05%

4

庄文栋

副总经理

79,243

520,757

13.21%

0.21%

5

核心管理、技术、(业

务)人员(共67人)

345,102

2,267,898

57.52%

0.94%

合计

600,000

3,943,000

100.00%

1.63%

2018年9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8年9月25日为授予日,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激励对象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

锁定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锁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锁,则由公司回购注销。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0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02270003号),对公司截至2018年10月19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8年10月19日止,激励对象的出资款为人民币25,531,660.00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943,000元 ,冲回库存股16,229,444.76元,余额计人民币5,359,215.24元转入资本公积。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283,528,220.00元,股本人民币283,528,220.00元。

三、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9月25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1月9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4,837,470

26.77%

3,943,000

78,780,470

27.7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04,747,750

73.23%

0

204,747,750

72.21%

三、总股本

279,585,220

100.00%

3,943,000

283,528,22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283,528,220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收益为0.48元/股。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79,585,220股增加至283,528,22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李新生和李媛媛在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6,953,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776%;在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李明、李新生和李媛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6,953,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953%。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 中孙敬权、王娟、谢春龙和庄文栋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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