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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3.29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28日-2019年3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15:00至2019年3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行政楼4楼电教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新生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157,050,0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39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122,568,6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23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4,481,4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16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48,132,7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97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13,651,3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1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4,481,4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1627%。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2.01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02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03 作价依据及交易作价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04 对价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05 过渡期损益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06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07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08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关于公司签订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关于公司股价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5、《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6、《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7、《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050,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2,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莫海洋、陆文熙;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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