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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83,500,57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利民股份

股票代码

00273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青

刘永

办公地址

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

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

电话

0516-88984524

0516-88984525

电子信箱

linqing@chinalimin.com

liuyong@chinalimin.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家定点农药制造骨干企业、中国农药行业30强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农药原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杀菌剂、杀虫剂和除草剂三大系列共12种原药、67种制剂等,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双吉产品共有5种原药和59种制剂。

2、产品种类

杀菌剂产品主要包括代森类、百菌清、霜脲氰、三乙膦酸铝、嘧霉胺、威百亩等原药及制剂,杀虫剂产品包括噻虫啉及其他复配制剂,除草剂包括硝磺草酮等原药及制剂。公司主要产品均为“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产品。

3、销售模式

公司原药和大包装制剂产品主要销售到国内制剂工厂、跨国公司,通过外贸公司及自营出口;公司小包装制剂产品主要通过经销商实现销售,对于大农场和种植基地采用直销模式。

4、所属行业发展阶段

全球农药市场销售额在过去十几年内整体呈上升趋势,市场增长的驱动力主要来源于世界人口增长导致的粮食消费以及因生活水平改善对经济作物需求的增加。

近年来我国农药工业快速发展,已形成了包括科研开发、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原材料及中间体配套较为完整的农药工业体系。随着全球农药生产专业分工的不断深化,中国已成为全球农药的主要生产基地和世界主要农药出口国之一。随着农药使用及管理政策日趋严格,传统的高毒、低效农药将加快淘汰,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型环保农药成为行业研发重点和主流趋势。

2015年开始,由于环保监管趋严、行业开始淘汰落后产能,我国农药产量开始呈现下降趋势;但规模化农药生产企业得益于行业集中,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净利率均呈现上升趋势。从行业发展来看,集约化、规模化是农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环保压力加大,我国农药行业正进入新一轮整合期。技术领先、机制合理、经营灵活的企业将成为行业整合的主导力量,通过行业整合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5、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保护性杀菌剂-代森类杀菌剂生产企业,掌握合成核心技术,处于全球领先地位。是国际标准参与者和国家标准制定者。公司参股的新河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百菌清生产企业,拥有全球领先的合成工艺,是该产品的国家标准制定者。公司也是国内最大的霜脲氰、三乙膦酸铝、嘧霉胺和威百亩生产厂家,在杀菌剂领域享有重要的行业地位。公司注重国内外市场开发,市场覆盖80多个国家和地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8年

2017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6年

营业收入

1,519,182,041.58

1,423,420,520.05

6.73%

1,160,424,639.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6,113,576.77

137,323,646.53

50.09%

112,992,341.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98,193,103.79

104,412,748.53

89.82%

120,910,552.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1,571,605.77

73,063,987.57

216.94%

259,441,170.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4

0.49

51.02%

0.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4

0.49

51.02%

0.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6%

8.21%

3.65%

12.18%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6年末

资产总额

2,735,314,477.10

2,385,880,926.07

14.65%

2,078,529,914.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16,501,857.44

1,672,136,629.52

8.63%

1,587,690,149.79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60,968,689.79

351,462,597.74

365,919,641.01

440,831,113.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697,775.43

44,259,671.88

47,259,052.26

55,897,077.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5,869,195.94

43,718,059.29

44,344,076.79

54,261,771.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169,290.92

7,363,709.54

122,537,399.65

146,839,787.5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07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09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李明

境内自然人

21.86%

61,990,500

0

质押

49,592,000

李新生

境内自然人

12.14%

34,413,554

31,126,359

质押

21,533,000

南通丰盈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5%

12,913,392

12,913,392

质押

12,913,392

亿华合众

境内非国有法人

3.80%

10,780,599

10,780,599

质押

10,780,599

志元胜泰

境内非国有法人

3.80%

10,763,938

10,763,938

质押

10,763,938

孙敬权

境内自然人

2.20%

6,242,850

4,857,137

 

 

张清华

境内自然人

2.01%

5,712,850

0

质押

1,530,000

周国义

境内自然人

1.85%

5,239,060

0

质押

200,000

马长贵

境内自然人

1.34%

3,803,835

0

 

 

胡海鹏

境内自然人

1.32%

3,747,248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李明先生和李新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李新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和李新生先生为父子关系。孙敬权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南通丰盈、亿华合众及志元胜泰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方,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与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对企业发展内外环境的研判,提出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公司年度总体工作思路。围绕这一思路,一年来,经营管理团队以规范化管理、成本控制和智能化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重点难点工作,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实现了持续增长。共计实现营业收入15.19亿元,同比增长6.7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11.36万元,同比增长50.09%。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安全环保

公司以全面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为核心,以安全环保规范化、智慧化、标准化工作为主线,有序推进各项安全环保工作目标指标。

安全生产方面,继续按计划推动一级安全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本质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培训教育和应急管理的针对性,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特殊作业管理等基础具体工作扎实有效。

环保管理方面,继续加大投入,按计划实施源头减量化工程,资源化项目年内投入运行,实现了危废减量,节约了环保费用;环保设备提质增效进工作深入推进,危废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无组织气体收集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技术研发

按照技术发展战略,大力推进GLP实验室的建设工作。2018年,GLP实验室通过农业农村部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GLP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核,现已整改结束。OECD 的 GLP 资料也通过审查。

围绕市场及客户需求,在新配方、新工艺等对环境友好型的制剂创新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河北双吉DF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建设,获得初步成果并得到市场认可。

稳步推进专利申报工作,助力企业提高创新力。2018 年共提交发明专利申请4项,其中获得受理2项,正在审查2项。

(三)市场推广

继续加大国际市场市场开拓力度,加快产品登记步伐。在缅甸投资设立子公司,扩大公司自主品牌的海外影响力。积极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提高盈利能力,全年新开展授权登记147个,自主登记4个,新获得授权登记40个,续展登记59个,登记区域主要集中在东南亚、中东、中南美地区。

继续完善国内市场销售渠道,推进产品品牌化战略。丰富制剂产品种类,加大产品品牌宣传力度,抓重点市场和重点客户,多个区域实现销售的大幅增长。年内新开展产品登记8个,续展登记12个,新获批登记证4个。

(四)项目建设

于2018年底启动年产500吨苯醚甲环唑项目,预计将于2019年下半年建成投产。子公司河北双吉的年产1万吨代森系列DF产品项目在2018年进行施工建设,预计在2019年上半年建成投产。参股公司新河公司在2018年上半年启动建设的年产1万吨百菌清项目已于四季度建成投产,百菌清总产能达到3万吨。

(五)产业布局

于2018年启动了联合第三方现金收购威远生化、动物药业、内蒙古新威远100%的股权的重大资产购买项目,交易各方于2018年10月10日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本次收购是公司基于战略布局、达成战略意图的重要步骤,对于进军生物农药领域、合理布点生产基地、丰富产品结构、强化市场渠道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持续发展能力等均有着优势互补、相得益彰的现实意义。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已获得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农用杀菌剂

1,191,102,417.75

345,611,197.34

29.02%

2.14%

0.72%

-0.41%

农用杀虫剂

117,965,014.81

30,564,283.01

25.91%

60.35%

61.42%

0.17%

农用除草剂

188,206,776.08

35,689,222.45

18.96%

46.91%

79.82%

3.47%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50.09%,主要原因是对参股公司新河公司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变更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内容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10)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除上述项目调整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新增纳入合并范围一家全资子公司江苏利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利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300万元。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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