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公司按照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来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由于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收入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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