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对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林青女士的股份减持进行了预披露。
鉴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林青女士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林青女士计划自2020年6月10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1,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62%(若自公告之日起至减持期间结束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来源 |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林青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647,000 |
0.2258% |
股权激励股份 |
161,000 |
合计 |
|
647,000 |
0.2258% |
|
161,000 |
2020年5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实施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26日。2020年5月26日林青女士持有数量及计划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
任职情况 |
调整后持股数量(股) |
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来源 |
调整后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林青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841,100 |
0.2258% |
股权激励股份 |
209,300 |
0.0562% |
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林青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07.07 |
16.107 |
104,700 |
0.0281% |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林青 |
合计持有数量 |
841,100 |
0.2258% |
736,400 |
0.1977%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210,275 |
0.0564% |
105,575 |
0.0283% |
|
高管锁定股 |
231,725 |
0.0622% |
231,725 |
0.0622%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399,100 |
0.1071% |
399,100 |
0.1071% |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持续期间,林青将继续履行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2、林青减持公司股份属于其个人行为,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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