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杀菌剂系列技改项目(年产500吨苯醚甲环唑原药技改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杀菌剂系列技改项目
(年产500吨苯醚甲环唑原药技改项目)
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杀菌剂系列技改项目(年产500吨苯醚甲环唑原药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东厂区内
项目性质:技改
项目概况:原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杀菌剂系列技改项目于2011年6月取得徐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杀菌剂系列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徐环项书[2011]30号),该项目主要组成有:25000吨/年络合态代森锰锌原药及其系列制剂、500吨/年苯醚甲环唑原药及其系列制剂、5000吨/年乙膦铝原药及其系列制剂。其中络合态代森锰锌原药及其系列制剂、乙膦铝原药及其系列制剂均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仅苯醚甲环唑原药目前处于在建阶段。因苯醚甲环唑原药的生产工艺、原辅料等均发生了变动,故本次拟进行年产500吨苯醚甲环唑原药技改项目的重大变更环评申报工作。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科长
联系电话:0516-8861459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33
E-mail:6394458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本网页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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