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7月10日以电话及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7月15日上午9: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实施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和子公司中层干部、骨干员工,总人数不超过40人。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独立董事、监事会就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意见,公司将在董事会后履行相关程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2.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事宜。
3.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方、托管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
4.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实施年度内,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三、会议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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