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4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 年7月1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于2015年7月10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现场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王向真先生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合,有利于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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