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4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1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12月28日14:00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新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暨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暨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请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新沂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备查文件: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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