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6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2月15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2月18日14:00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新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新生、李媛媛回避表决。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新生、李媛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 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承诺的议案》。
本公司2015年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做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与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没有直接或间接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等有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会议以赞成票 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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