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4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现场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向真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 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在总结2014年度经营情况及2015年度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目标、市场开拓及发展规划,计划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000万元,力争利润实现同步增长。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16度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有关报酬事项,其2015年度审计费用为40万元。
公司2015年度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公司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任期一年。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1、奖金基数的计算: 根据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提取奖金,奖金基数按2016年度净利润的3%-5%计算。
2、考核对象及奖金基数分配比例:总经理为20%、副总经理为12%、生产副总为12%、营销副总为16%、海外事业副总为16%、人力资源副总为12%、财务总监为12%。
3、考核的实施: 次年初,由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会同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对考核对象按其分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实行百分制。
考核对象的实际奖金为:个人应得奖金基数×考核分数÷100。
4、考核方案的调整:如年度净利润低于3000万元时,董事会将取消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奖励。如因政治因素或国内、国际重大经济环境变化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年度净利润低于3000万元,董事会将酌情调整考核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八、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在总体上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达成。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2020年战略发展规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2020年战略发展规划》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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