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6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孙敬权先生的通知,其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6年5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共计1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69%,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孙敬权 |
大宗交易 |
2016.05.05 |
26.37 |
100,000 |
0.0769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孙敬权 |
合计持有股份 |
3,360,500 |
2.5850 |
3,260,500 |
2.508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40,125 |
0.6462 |
740,125 |
0.569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20,375 |
1.9388 |
2,520,375 |
1.9388 |
二、 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孙敬权先生所持股份已于2016年1月2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孙敬权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孙敬权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孙敬权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其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公告日,孙敬权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69%,孙敬权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3,26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81%。
2、孙敬权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孙敬权先生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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