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2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7月4日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现场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向真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徐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因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徐州分行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额度全部为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此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咨询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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