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1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6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7月27日15:00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新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新安、许宜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16年7月27日为授予日,授予22名激励对象260.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肯定性结论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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