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0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长李新生先生通知,获悉李新生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限售股份办理了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补充质押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李新生 |
是 |
780,000 |
2017.12.08 |
2018.10.11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85% |
补充质押 |
注:本次质押为李新生先生对2016年10月11日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827,500股作的补充质押。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0)。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李新生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0,243,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9%, 本次质押股份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 李新生先生累计质押股份14,457,5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1.42%,占公司总股本的8.78%。
二、 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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