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2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双吉”)向中国建设银行辛集支行申请5,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7年10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12月1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辛集支行在新沂市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河北双吉向中国建设银行辛集支行申请的5,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16011117349
2、名称: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辛集市东郊
5、法定代表人:孙敬权
6、注册资本:6663.5348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0年09月08日
8、营业期限:2000年09月08日至2099年09月01日
9、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农药、微肥、水溶肥料、进出口产品(1997)外经贸政审函字第2901号文件执行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商品除外);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服装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第二经营地址:辛集市清洁化工园区,经营范围:农药、水溶肥料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79.506%股权,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11、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河北双吉资产总额为244,383,328.19元,负债总额为72,837,142.59元(负债总额全部为流动负债,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26,000,000.00元),净资产171,546,185.60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58,532,347.74元,利润总额为46,267,419.80元,净利润为34,521,163.59元。 以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瑞华审字【2017】01460307)。
河北双吉2016年12月31日按经审计的数字计算的资产负债率是29.80%。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辛集支行于2017年12月15日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重要事项如下:
1、担保人: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辛集支行
4、保证额度:5,000 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8、保证责任:如果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或者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或者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保证人应在保证范围内立即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为了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保证其开展业务的经营需要,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2、对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判断:河北双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其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到期还款能力。公司将采取河北双吉和河北双吉的其他部分股东为公司的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和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3、本公司直接持有河北双吉79.506%股权,其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双吉现共有44名股东且持股比较分散,合计持股10%以上的其他部分股东为公司的本次担保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是公平和对等的。
4、反担保情况:河北双吉将为公司的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辛集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
![]() |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Limin Group Co., Lt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