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专项资金借款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7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签署专项资金借款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2月21日,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民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长李新生先生与新沂市纾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纾困投资基金”或“出借方”)签署了《专项资金借款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背景
新沂市纾困投资基金看好利民股份经营基本面、行业地位以及在生物科技方向上所做出的转型努力和成长空间,有意支持公司转型升级和企业发展。
二、协议主要内容
新沂市纾困投资基金同意向李新生先生提供专项资金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35亿元,借款按年结息。借款到期,借款方未结清所有本息的,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将所持相应价值的公司股票转让给出借方,转让价格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计算。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签署后,可以借助纾困投资基金的优势,有效缓解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长李新生先生的股权质押风险,同时通过与纾困投资基金的深入合作,将为公司带来资金、管理和项目等优质资源,从而促进公司进一步健康持续发展。
本次《专项资金借款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实际控制权不会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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