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4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9月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现场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向真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的公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风险控制中心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成立风险控制中心的公告》。
四、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19年5月7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283,500,57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因此,授予价格从 5.62元/股调整为5.27元/股。
五、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确定2019年9月2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2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45.70万股。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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