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5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14: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新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孙敬权和谢春龙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关联董事孙敬权和谢春龙回避表决本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四、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
五、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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