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审核认定
近日,利民股份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自2009年初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来,2012年通过复审,2015年通过重新认定,2018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审核认定,也是江苏省2018年第一批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图为所获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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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Limin Group Co., Ltd. |